请示与报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1
  请示和报告是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两种常用公文文种,在实际工作运用中很容易混淆。 报告和请示都是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功用,都有固定的程序格式和特定专用语,也同样具有明晰、准确、简朴、庄重的公文语言特点,等等。但请示与报告也有明显的不同。 一是内容要求不同。

一是内容要求不同。 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一事一请示”;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二是侧重点不同。 请示属于请求、企复性公文,侧重于提出问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请示有很强的针对性,写作时要写清原因、办法等,报告则可长可短,将工作汇报清楚、将情况反映出来、将问题妥善答复即可。 

 三是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解决某个问题,要求上级机关做出答复,以便指示或批准下级机关的公务行动;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便于及时指导,并不一定要求做出答复。

  四是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所请示的内容是还没有得到解决的事情,不可以“先斩后奏”;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简言之,请示针对将要发生之事,报告则多针对已发生或者正发生之事。

五是报送要求不同。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六是处理结果不同 。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视情况予以答复,但不会件件予以答复。

在写法上,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市人民政府关于××××××的请示》;另一种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工作的请示》。请示的主送机关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请示的正文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组成。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这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得客观、具体,理由讲得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主体部分主要说明请求事项,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请示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一般有“妥否,请批复”“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请予审批”等。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 

制发请示时还要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不能越级请示,也不能“多头”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而且必须“一文一事”。遵循“谁主管,请示谁”的原则,所请示的事项是哪个上级机关主管,就请示哪个上级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领导机关的,应采用抄送的形式。

第二,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第三,请示要做到材料真实,不要为了让上级领导批准而虚构情况,也不要因为没能认真调查而片面摆情况、提问题。

第四,请示事由的切入点要选准,理由要写足、讲透,不能太简略,如笼统地称“因工作需要”等;请示事项要按照轻重缓急,根据上级权限的大小,适当提出请求,不能太繁多,不分主次、急缓。

第五,请示语气要恳切、平实,既不能语气生硬,也不应低声下气,要做到以理服人,这就要求必须站在领导的角度来思考和写作,期望引起上级的重视。

报告具有几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内容的汇报性。 报告是下级向上级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让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掌握基本情况并及时进行工作指导的。所以,汇报性是“报告”的一大特点。

 二是语言的陈述性。 因为报告具有汇报性,是讲述遵照上级指示做了什么工作,或工作是怎样做的,取得了哪些成绩,有什么情况、经验、体会,存在什么问题,今后有什么打算,对领导有什么意见、建议等的,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叙述方法,即陈述其事,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叙述清楚,从而向上级机关提供准确的信息,而不是像请示那样采用祈使、请求等方法。

  三是行文的单向性。 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为上级机关进行宏观领导提供依据,一般不需要受文机关的批复,属于单向行文。

报告一般分为五类。

  1. 例行报告。 如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年报等。例行报告不能变成“例行公事”,而要随着工作的进展,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面貌,写出新意。 

2. 工作报告。 凡是用来向上级或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的报告,都是这一类。工作报告又可具体分为专题报告和综合报告两类。专题报告涉及面窄,只针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或某一项具体工作进行汇报,如《国务院关于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这类报告要迅速、及时,一事一报。综合报告涉及面比较宽,需要涉及工作范围内的方方面面,可以分出主次,但不能有所遗漏,可以和总结工作、计划安排结合起来,要有分析、有综合、有重点。大到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小到单位向上级提供的定期工作报告,都属于此类型。 

3. 情况报告。 是指向上级机关反映某种临时性情况、事故的报告。一般正常工作运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特殊情况、意外事故、个别问题的处理情况,需要向上级机关报告,如《国务院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秉笔直书,言之有理,是写好专题情况报告的灵魂。

  4. 报送报告 。这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送文件或物件时使用的报告,这类报告通常正文简略,真正有意义的内容在其所报送的附件里。

 5. 答复报告 。即答复上级机关询问的报告。此类报告内容针对性最强,上级询问什么就答复什么,不能答非所问,对于上级机关的询问一定要慎重,需要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后再做出答复。

报告基本框架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网民留言督办通知的答复报告》。也有一种比较特殊,如《政府工作报告》。一般而言,除个别情况灵活处理外,都应按照规范做法即以第一种方式确定报告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