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 一票货物出口之前客户全款付清,我们也已经结汇。
后来出口时,货物已经通关(空运), 后来客户由于运费太贵,又要走海运。
现在货物的情况是从青岛报关,已经转至北京机场的监管仓库。
货代说不可以做转关,要做退关处理。
那么我有几个问题,
第一, 银行的外汇我已经结汇,这种情况下,第二次出口报关的时候,还需要一个新的核销单么。
在这种情况下,我的电子口岸中要怎样操作?
第二,银行那边需要修改一个核销单号。 这样能够修改么?
第三,我这票费用大约会产生多少钱的费用。 我的货物是两千公斤,我预计要有一块仓储费用,另外还有一块拖车费用,除了这块以外还有其他的么?
处理过这方面问题的朋友请回答一下。
谢谢。
我需要指出的是,我的货物在上飞机前就提出退关申请了,并不是上了飞机到目的港了才退运的,一楼说的都把我吓到了,我也不明白, 我怎么还需要缴纳进口税费, 我是出口方,货物也没有抵达到进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