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物资清查中常用的方法有(CD)。
A. 全面清查
B. 局部清查
C. 实地盘点
D. 技术推算盘点
财产清查的方法:
1.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库存现金的清查:
采用实地盘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库存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的清查:
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即将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簿记录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来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银行存款的清查一般在月末进行。
2.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法:
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清查是对实物资产在数量和质量上所进行的清查。常用的清查方法主要有实地盘点法和技术推算法。
3.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往来款项主要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和预收、预付款项等。往来款项的清查一般采用发函询证的方法进行核对。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含义: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
(2)财产物资:包括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
全面清查适用的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的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
全面清查范围广、内容多、时间长、工作量大。
2.局部清查
含义: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进行盘点或核对。
对象:现金(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核对)
银行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库存商品、原材料等(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物资,每月盘点一次)
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应同对方核对1-2次)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时间短,但专业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