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的历史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0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现象形态,它表现为商品价值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即资本家销售商品后所得的价格总额超过其预付资本量的余额。利润实际上来源于资本家用可变资本购买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是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即可变资本的增殖额。但却在现象上表现为资本家全部预付资本所带来的增加额。
同时,因为剩余价值实现为货币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完成以后才出现的,它又进一步被看作是资本家为了生产商品所投入的全部预付资本即所用资本(包括尚不计入成本价格的那些固定资本)带来的。不仅如此,商品从生产过程进入流通过程,为了从事销售活动还要追加资本(包括纯粹流通费用),因此,剩余价值不仅被看作是在生产领域中的全部预付资本带来的,而且还被看作是包括预付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全部资本共同带来的。
从资本的总公式G-W-G′来看,剩余价值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尔后又是在流通过程中实现的。所以在资本家看来,剩余价值这一增殖额是全部预付资本带来的,因为,①就所费的资本来说,为了生产商品,他不仅以预付资本购买了劳动力,而且还购买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各种生产资料,这些所费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都加入成本价格的形成;②就所用资本来说,预付资本所购买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资本家的指挥监督下,在生产过程中结合起来,发挥着生产剩余价值的职能,不仅所费资本参与了剩余价值的形成,而且全部预付资本作为生产的物质要素(包括那些尚未耗费的固定资本),都进入了生产的全过程,参与了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因此,全部预付资本都应该得到报酬。③剩余价值不仅对所费资本表现为增加额,而且对全部资本也表现为增加额。这些都是被歪曲了的表面现象。其实,价值的增殖仅仅是雇佣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活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扣除劳动力价格(工资)以后的余额,它作为可变资本的增殖额或雇佣劳动者无偿的剩余劳动的产物,就是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就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 中国现代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利润是企业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的价值表现形式。产品的价值构成是c+v+m,c+v部分转化为生产成本,m部分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部分,转化为企业的利润。社会主义利润的具体形式有:实现利润,即企业销售收入减去各项费用支出的余款;上缴利润,即按规定上缴给国家财政部门的利润;税后利润,即企业实现利润按国家规定上缴一定比例后留归企业的部分等等。
社会主义利润与资本主义利润有本质的区别,它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用于扩大社会主义再生产和改善人民的生活状况,是社会主义积累和社会消费基金的主要来源,也是衡量和评价企业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