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急急急急急急急·~~~~~~~~~~

我是某企业的一名职工维修工,2008.8这个企业把我调入另一家企业工作,再调入后的第二个月后我的合同到期,2008.10到2010.8之间没有通知我从新签订劳动合同,到2010.9通知我让我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然后在和调入的这家企业签劳动合同,这期间两年没有签合同,如果我不签是不是可以让他们支付我这两年的双倍的工资。在这两年里企业也给我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如过不能索要双倍工资那我该怎么办,请哪位大侠救救急,我是一个法盲请说的明白一点。
关键问题是我从央企变为私企,而且私企还是高污染,高危害,是他们单方面给我解除合同,还要我自己签订自愿解除劳动协议,我不是亏大拉。

第1个回答  2010-10-03
工资照给,保险照交,又能和新的企业签劳动合同,这样不是很好了嘛,人家只是没和你签合同而已,待遇没有少给你的话,你还要跟人家要双倍工资?!有点过了吧!用一句行话:惯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