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聘用已在别家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合法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1-27
不合法,我国法律是不承认并且不支持双重劳动关系的。如果公司发现本单位的员工还和其他的公司签订的有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因此而开除该职工,被开除的职工就算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也没有什么作用。同一个职员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是同时签署了两份劳动合同,此时就已经是违法了。
法律分析
不合法,我国的劳动立法体系没有明确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即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存在的只能是劳务关系。一个人只能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我们认为,从理论上说,劳动关系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劳动是一种结合关系,2、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3、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不管是职员还是单位,都是需要与对方签署劳动合同的,但是任何职员都不得在同一个时间段内与两个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虽然职员在入职之后,是可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之下兼职的,但此种行为与签署劳动合同并非是一样的,若是被发现与两单位都签署了合同,此时该职员就会被认定我是违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