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

如题所述

护理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如下:

护理在职研究生以专业硕士类型报考,学员满足招生条件后,入学先参加初试,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护理综合。初试通过后,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由院校自主组织并命题,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等,具体考试内容以院校要求为准,最终院校根据学员两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护理在职研究生专业硕士考试科目:

护理在职研究生以专业硕士类型报考,学员满足招生条件后,入学先参加初试,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护理综合。 初试通过后,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由院校自主组织并命题,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等,具体考试内容以院校要求为准,最终院校根据学员两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职业能力:

1、具备初步社区护理、保健、预防、康复护理能力。

2、具备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多元文化优质护理服务,与医护团队建立良好和谐关系的能力。

3、掌握基本护理技术和专科护理基本技术,具有过硬的临床操作能力,具备对危重病人进行应急处理和配合抢救的能力,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观察、评估与合理调整的能力。

4、掌握护理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了解国内外进展情况,具备知识更新和技能创新的能力。

5、了解国家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伦理准则和职业纪律,尊重患者,维护病人或群体的隐私及权利,具备健全体魄和健康心理素质。

6、了解循证医学理念,能够解决病患健康问题,为患者和家属提供健康教育服务,评价健康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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