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士后认定副教授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06
广西博士后认定为副教授的条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文件及高校评审条件执行。通常,优秀的博士后满足学校引进人才条件,可申请教师岗位,享受当年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例如,广西大学等高校为全脱产博士后提供最高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允许申请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入选者获得专项经费。具体条件因高校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相关机构或高校获取详细信息。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包括: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 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 博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底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需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把握学科前沿动态,对教学方法和规律有深入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 每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
3. 负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以及毕业论文和设计等工作,教学效果优秀;
4.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协助指导青年教师、研究生等,成绩显著。
工作业绩要求(以本科院校教师为例):
1. 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同时,获得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教育技能竞赛奖励或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2. 论文、著作:被权威数据库收录论文3篇以上(文科独著,理工科独著或通讯作者),或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3. 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
论文和著作需经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水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