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佣金证券公司确定其佣金收取标准的程序和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6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的收费需合理并公开,收费标准由国务院相关主管机构统一规定。具体操作上,《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提供了指导。


第六条指出,证券公司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佣金收取标准,然后报备至公司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营业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价格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并在营业场所公示。只有在完成备案并公布后,才能执行新的佣金标准。


违反规定,如向投资者违规收费,未及时报备或公布佣金办法,将受到中国证监会和相关部门的查处。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交易量、方式及服务需求的不同设定差异化佣金,但必须确保明确的收费标准,以便投资者在交易前预估成本,保护其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交易佣金在政府定价目录内,制定标准需履行报备手续。只要不违反通知规定,且具备操作性,报备通常可获批准。然而,未履行备案的佣金标准将被视为违规行为,不具法律效力,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的处罚。


综上所述,证券公司想要合法实施佣金收取标准,必须遵循向证监会派出机构、税务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开的规定。否则,这些标准将无法执行,对投资者也无约束力。


扩展资料

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佣金制度,所依据的是2002年5月1日起执行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该通知的第一条明确规定 “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依据该规定,我国目前所实行的是最高限额内向下浮动的佣金制度,而非完全的佣金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