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多少天可以开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0
劳动法规定累计旷工多少天才解除劳动合同
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劳动法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开除,只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应该按照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职工旷工连续或累计几天企业有权开除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单位给予职工除名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2、经批评教育无效,3、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员工旷工十五天可以开除吗?
没有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了丹如果你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这项规定且属于严重违反厂规你可以跟他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一定要员工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旷工多少天公司可开除
具体视公司规章制度

关于劳动纪律,在劳动法和实施细则中只是作了原则性规定。具体旷工多少天予以辞退须根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来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连续矿工多少天公司可以开除?
在目前劳动法律法规中没有明文条款注明员工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关键是企业的员工手册中有没有规定这条条款,若公司规章制度中列明员工旷工3天即按自动离职处理就可以了。员工自动离职最好在企业内部出一份自动离职通报,让部门员工签字作见证人,则该员工当月工资可不发放,但其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要正常发放。若企业可举出因该员工自动离职对企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企业可向该员工追讨经济赔偿。
事业单位旷工几天被开除
【2014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文章2014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出自gkstk/article/76476584,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劳动法有规定旷工多长时间就辞退吗
哺乳期属于女职工三期之一,单位不能开除你老婆

但你只上白班不上倒班,最好和公司商量,毕竟情况特殊

如果硬来,搞僵了扣工资都能扣的你老婆一分钱没有,何必呢?

补充:

很多地方生育险都是在职期间生育才能享受的,你还是在你们那里问问清楚再做决定为好
公务员处分条例旷工多少天可以开除
无故旷工15天以上的,不是旷工,是无故旷工。旷工没有开除的,只有年度考核的惩罚。
旷工多少天可以开除,劳动法对旷工有规定吗
员工旷工,是指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企业或部门的批准而缺勤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违纪行为。

目前,我国劳动法没有关于旷工处罚的规定。我国对旷工是否予以经济处罚仍然存在争议,但没有争议的是: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在实践中,旷工处罚一般适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指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经过了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确定且经过公示。

虽然目前我国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但是如果因为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其赔偿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另外,对于原告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合同天数的,用人单位也可依《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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