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幼儿园(福州)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4
福建师范大学幼儿园(福州)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幼儿园拟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4.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持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持有全日制普通中专(或中职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学历且学历须为大学专科以上;具有扎实的幼教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6.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幼儿园教师一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7.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取得幼儿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35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考办法
(一)应聘报考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旗山校区行政楼604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人事处将在《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式样见附件)的资格审查栏上盖章确认,应聘人员持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当地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联系电话:0591-22867359。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至4月26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即上午8:2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不上班)。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历次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一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相关说明
(1)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函;
(2)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还,请应聘者自留底稿;
(3)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应聘者根据福建省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并参加福建省自考办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内容:按闽教人[2010]7号、闽教考务[201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笔试科目:幼儿教育
(4)相关说明: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考核以及幼儿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并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4)相关说明:面试办法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排名: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四)考察:根据岗位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行体检。
(五)体检:
1.到我校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相关网页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聘用办理
1.确定人选并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3.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本着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合理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福建师大纪委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传真0591-22867115,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旗山校区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350108;联系人:郑老师、乐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2.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省教育厅阳光就业网站(http://jy.fjed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布,网址为:http://rsc.fjnu.edu.cn/。请应聘者及时浏览。))
附件: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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