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自然灾害是哪几年3年自然灾害简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5
1、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特指1959年至1961年的连续灾害时期。
2、1962年,我国遭受了大面积的旱灾。自去年冬季起,南方诸省如湖南西北部、广东北部、四川北部、江苏北部和安徽中部地区降雨量显著减少,2月份约有100万公顷土地出现旱情;3月份,旱灾波及至河南、湖北、贵州、陕西等省份,受影响农田总计达360万公顷。甘肃河西走廊、内蒙古的呼伦贝尔和乌兰察布地区、山西北部、河北西北部、吉林西北地区遭受的旱灾持续了200至400天,部分地区出现井干河断、人畜饮水困难的状况。年内,旱灾波及北方24个省区,共计2174.6万公顷农田受灾,其中878.4万公顷农田遭受严重损失。人们通常将这段时期的灾害统称为“三年自然灾害”,然而从干旱灾害的持续和蔓延来看,实际上影响我国农业生产的严重干旱灾害持续了约四年时间。1959年夏秋至1960年夏,黄河流域、西南和华南地区为主受灾区域;1961年春夏秋,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地区连续干旱成为主要灾害;以及1962年春夏和夏秋的华北黄河流域和东北地区旱情。在讨论和研究这一时期时,人们往往忽略了1958年和1962年也是严重的旱灾年份。若从宏观角度分析,1959年至1961年的特大干旱实际上是一个逐步发展、达到高峰、然后减弱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