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出口退税的意义和应具备的条件,谁知道啊,这是大四清考的作业。求答案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4-17
  意义:

  (1)出口货物退(免)税是鼓励本国货物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措施
  实行零税率的作用在于避免对出口货物双重征税,增值税的基本原则是税款最终由消费者负担。出口商品或劳务的最终消费者是进口国的购买者,进口国要对这类购买者征税。如果对出口不实行零税率,势必造成双重征税。同时零税率也是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零税率不仅免除最后出口阶段的增值税,而且通过退税使出口商品或劳务不含有任何税收。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会提高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当然在征收其他流转税时,也可以实行出口退税,但难以做到准确退税。因此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行符合国际惯例,对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中国同国际经济大循环一体化的进程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2)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经济手段,有效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税收是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经济杠杆,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加入WTO,作为国民经济重组成部分的国际贸易经济迅速成长,其拉动作用日益显著。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适时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以有效促进国民经健康、稳定发展成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如近几年国家实施的经济软着陆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等方面都及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增加外汇储备抑制通货膨胀、稳定经济局势、抵御亚洲金融风暴以及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全面实施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税,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了出口货物的竞争能力,调动了外贸企业出口的积极性,出口贸易额连年大幅度增长。不仅如此,由于出口退税是随着出口货物加工程度的深浅而决定退税的多寡,因此大大促进了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使出口贸易的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如我国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93年的81.8%上升到2002年的91.24%,所以说,出口退税政策已成为我国调节出口贸易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它对外贸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四)配合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外贸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
  过去,对外贸易是国家统收统支,外贸企业对其经济效益的好坏不十分关心。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外贸体制改革后,国家将出口产品应退(免)的税款退(免)给企业,有利于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成果,促进外贸企业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经营机制的转变,并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实施外贸企业股份制、代理制和发展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等新的外贸体制下,由于企业的生存与经济效益息息相关,因此现在外贸企业不仅注重进出口规模的扩大,而且还十分注重经济效益的提高。

条件:
  准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十一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对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是对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取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免)税的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但是,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