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昌县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8月29日前报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3-01
报名时间:2008年8月25日上午8时至8月29日下午6时止。
报名地点:平昌县实验小学
根据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巴中市人事局关于平昌县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的批复》,现将我县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9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平昌县200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山区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城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报考初中教师或乡镇中心校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村校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平昌县。
3、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作出结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5)、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6、符合报考条件的代课教师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不享受年龄、学历及加分等优惠政策(农村公办学校代课教师招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25日上午8时至8月29日下午6时止。
2、报名地点:平昌县实验小学
3、报名手续: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必须附学籍档案,2008年毕业生可以凭毕业证和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同底一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报名时必须填写《平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个人报考信息确认表》。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和选拔到农村及社区工作或服务的人员报考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和考核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公开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
8月30日至9月1日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三个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08年9月2日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平昌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08年9月3日。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
(2)、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公共科目笔试(40%)+专业科目笔试(60%)+加分。
(3)、笔试内容:一是公共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二是专业科目。报考村级小学教师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按报考相关专业中考要求命题(语文、数学各占50分);报考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教师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按报考相关专业60%中考要求命题、40%高考要求命题;报考高中教师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按报考相关专业高考要求命题。
(4)、笔试的报考人员与拟聘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的意愿进行调整,经批准后,最低可放宽到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5、笔试加分: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有关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乡镇及以下基层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六、查分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质疑,可在9月5日凭准考证书面申请查分。由公招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查分,查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和体检
1、报考人员经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后,按公共科目40%+专科科目60%+加分=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分类别和学科从高到低按拟聘岗位人数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分高者进入。
2、笔试折合后总分(含加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空缺将另行组织考试进行招聘。
3、面试、体检由教育局、人事局、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面试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结束立即参加体检,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4、面试、体检时间:9月7日—8日。
八、录取
在确定分数线内,各招聘学校按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招聘学校按考生志愿在录取线内录取不满额时,可在录取线内其他学校同类别和科目的未聘人员中选录。
九、公示
1、9月2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和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2、9月5日,对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折合成绩按考号进行公示。
3、9月6日,对进入面试和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4、9月9日—13日,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通过电视台、县人事人才网、教育网进行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收费
1、笔试收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2、面试收费:本次面试不收取费用。
3、体检收费:根据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上交。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中小学教师的选聘工作,县上成立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友先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建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赵万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玲,副县长马婧,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廖继昌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周才德,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保国,县纪委常委刘传航,县编办主任易娟,县教育局副局长唐一平、冯泰阶,县军转办主任左全学,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泽万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保国同志任主任,左全学、周泽万、郭家诗、张柳升、魏心强同志具体办公。
十三、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试程序和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由平昌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27480827—622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