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2-27
第一、如果乘客在开门时尽到了仔细观察的义务。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未能观察到,而发生了开车门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乘客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乘客没尽到观察义务,有过错,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如果是司机停车位置不对,导致乘客开门撞死人,也有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过失犯罪时不存在共同犯罪的行为的。但是民事上可能会承担连带责任交通法规定乘客上下车开门时,必须注意观察,否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出租车司机未尽提醒义务,司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司机的连带责任不会超过20,其他80必须由你承担。
对于营运车,乘客下车前,司机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未履行那么司机要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乘客,下车前也有观察周围环境的义务,如开车门造成他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另外如果乘客不顾司机劝阻强行开车门的,那么乘客就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后车所行驶的车道正常(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由于是前车突然开车门。而后车撞上前车的车门的,则应由前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车没有责任。
如果后车所行驶的车道不正常(如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或前车虽然开车门,而后车是因操作不当而撞上前车的,则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由交警来认定具体的责任。
如果前车开门与事故无关,是由于后车没注意而撞上的,且前车属于违停的,则原则上应由后车负事故的隐患主要责任,前车负次要责任。
如果前车是在停车位正常停车的,则应由后车负全责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