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乌雅县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7-09-03
永丰县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境内就有人类居住。西周至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几经变迁。公元前223年(秦始皇二十四年),秦灭楚,地域属秦;公元前221年(始皇二十六年)属庐陵县。西汉仍属庐陵县,王莽改制后属桓亭县。公元25年(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复庐陵县,永丰仍属之;公元199年(献帝建安四年),庐陵郡正式确立,并析庐陵县地置阳城、兴平2县,即今永丰县地。三国时仍为阳城、兴平2县,属孙吴庐陵郡。公元280年(西晋武帝太康元年),阳城改称阳丰;公元291年(惠帝元康元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公元536年(南朝梁武帝大同二年),兴平属巴山郡;公元557年(陈武帝永定元年),兴平划回庐陵郡。公元589年(隋文帝开皇九年),阳丰、兴平属庐陵郡;开皇十年,属吉州;开皇十一年,阳丰、兴平并入庐陵县。公元607年(炀帝大业三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公元615年~公元617年(大业末),析庐陵县水东11乡置吉水县,今永丰地属之。公元622年(唐高祖武德五年),庐陵郡复改吉州;武德八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公元657年(高宗显庆二年),改庐陵郡为吉州;公元742年(玄宗天宝元年),改吉州为庐陵郡,公元755年(天宝十四年),吉水县改为吉水镇;公元758年(肃宗乾元元年),庐陵郡复改吉州。公元910年(十国吴高祖天祐七年,用唐年号),吉水升镇为县,属新淦都制置使(寻废);公元937年(南唐烈祖升元元年),复置新淦都制置使,吉水县属之;升元二年,罢新淦都制置使,吉水由县改场,还隶吉州;公元950年(元宗保大八年),吉水由场改县。其间永丰地俱属吉水。公元975年(宋太祖开宝八年),置吉州庐陵郡兼军事。公元1054年(仁宗至和元年),析吉水县报恩镇及云盖、兴平、龙云、永丰、明德5乡(即阳丰、兴平2县地)置永丰县,以报恩镇为治所,属吉州庐陵郡兼军事。公元1277年(元至元十四年),属吉州路总管府;公元1312年(仁宗皇庆元年),吉州路总管府改为吉安路;公元1362年(惠帝至正二十二年),朱元璋改吉安路为吉安府。明清俱属吉安府。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废府直属省;1914年(民国三年)属庐陵道;1926年(民国十五年)废道又属省;1931年(民国二十年)一月设东固特别行政区(永丰县的部分地方属之,永丰县的其余地方仍称永丰县),七月,东固特别行政区改为“平赤县”(民国二十二年撤销),“平赤”、“永丰”县属吉安区;二十一年属第九行政区;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十月设藤田特别区政治局(永丰县的第5、6、7区属之,民国二十四年四月撤销)、龙冈特别区政治局(永丰县的第8区属之,后并入藤田特别区政治局);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属第三行政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大部县域为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一部分。1930年3月,成立永丰县苏维埃政府。1931年,境内三坊乡属公略县苏维埃政府管辖。1933年8月,境内苏区以瑶岭为界,分为永丰、龙冈两县,1934年10月,永丰、龙冈两县合并为永龙县,均属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管辖。1934年,红军长征后,苏区被国民党政府军占领,辖地复原,仍属第三行政区至民国末。1949年7月14日,永丰县人民政府成立,属江西省吉安分区。1950年9月,吉安分区更名为吉安区。1955年3月,改吉安区为吉安专区。1956年1月,境内良村区划兴国县;南林、芦溪乡划归宁都县;南亭乡划归吉水县;吉水下固乡、长坑乡的一部分划归永丰。1968、1971、1979年,吉安专区先后更名井冈山专区、井冈山地区、吉安地区,永丰县均属之。2000年5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吉安地区,设立地级吉安市,永丰县属吉安市。
第2个回答  2017-09-03
乌雅县(瑞金)
瑞金地域,春秋属吴,战国初属越。楚灭越后,全境归楚。秦治后,归属九江郡。西汉属豫章郡。高祖六年(前201年)为雩都县辖域。东汉建安七年(202年),建置象湖镇,隶属雩都县,历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均在雩都封内。
唐天祐元年(904年),析雩都县象湖镇淘金场置瑞金监,瑞金之名始此,因“掘地得金,金为瑞”故名。
五代,南唐保大十一年(953年),瑞金监改置为瑞金县,隶属江南西道昭信军。
宋开宝八年(975年),改昭信军为军州,仍辖瑞金。至道三年(997年),划全国为15路,瑞金属江南路虔州。天禧四年(1020年),分江南路为东、西两路,瑞金属江南西路虔州。绍兴二十三年(1153年),改虔州为赣州,瑞金属之。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江西行中书省,改赣州为路,瑞金属赣州路。元大德元年(1297年),赣州路置会昌州,辖瑞金。
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赣州路为府,辖瑞金。洪武九年(1376年),设江西布政使司,领赣州府,瑞金县隶属赣州府。清初沿明制。乾隆十九年(1754年)置宁都直隶州,辖瑞金县,至清末隶属未变。

民国元年(1912年),全国行政体制设中央、省、道、县4级,江西省置4道,瑞金县属赣南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瑞金县划归江西省第六行政区管辖。
民国十九年(1930年)4月,瑞金境内农民暴动成功,推翻民国县政府。同年6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嗣后,中国工农红军开展以瑞金为中心的中央革命根据地。民国二十年(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瑞金县置为中央直属县。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主力北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随之撤离,瑞金县重归民国江西省政府管辖,隶属于第十二行政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江西省政府划全省为8个行政区,瑞金县属第八行政区。

1949年8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瑞金,隶属宁都专区。1952年8月29日,撤销宁都专区,瑞金县转隶赣州专区。1954年6月,改赣州专区为赣南行政区,仍辖瑞金县。1964年5月,赣南行政区复名赣州专区,领瑞金县。1971年2月,改赣州专区为赣州地区,辖瑞金县。
1994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瑞金县,设立瑞金市,管辖范围、行政级别未变,仍隶属于赣州地区。
1998年冬,国务院批准撤销赣州地区,设立地级赣州市之后,江西省人民政府于1999年2月14日批准瑞金市由省辖,赣州市代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