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的人一级残疾国家有什么相应的政策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09-27
一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乡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范围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代缴,其中,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特殊困难家庭和重病残疾人患者超出报销封顶线由个人承担部分再给予救助;将白内障复明、精神病人服药、聋儿助听器验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急需的基本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完善康复服务保障措施,实施救助全区贫困重度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蜗”项目,政府办公厅、残联、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共同制定《实施意见》,落实救助资金。集中抢救治疗已筛查确定的重度听障儿童,每年救治20名左右,保证发现一例及时救治一例;以盟市为统筹单位,按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一元落实投入经费,用于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和新增的残疾人开展康复服务,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自治区拿出一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投办法对残疾人康复工作予以支持。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进入低保范围的城乡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其中,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残疾人,在享受最高档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再给予适当救助;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的重点内容,由财政、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对全区残疾人危房改造做出具体规划,按年度组织实施,并随着经济的增长,不断加大改造力度。大幅度提高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比例,制定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提高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积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自治区、盟市、旗县每年按照不低于彩票公益金本级使用部分15%的比例划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二是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适当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补助费标准并免除住宿费;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减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学费;积极发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内蒙古学院,创造条件增设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对取得毕业证的残疾学员学费给予全额补助;制定合理的特殊教育岗位津贴政策,特殊教育学校、聋儿语训机构教职工、随班就读教师、从事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服务人员和手语翻译人员等直接从事残疾人教育、培训人员享受特教津贴,特教津贴标准由现行的15%提高到25%。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劳动部门购买公益性岗位,要按不少于10%的比例由残联会同劳动部门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对1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盟市以上电视台要开播手语新闻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要加配字幕。机场、车站、图书馆、博物馆(会展中心)、大型市场(超市)、公园、影剧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要提供语音、文字提示和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保证自治区残疾人康复就业综合服务中心设施配套、11个盟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上,争取将29个县级市(市辖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建设面积、功能未达到《规划》要求、影响到为残疾人服务的72个旗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改扩建项目列入政府公共项目建设规划。三是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残疾人事业实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法,配合组织部门继续对盟市党政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认真办好盟市、旗县区分管残疾人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配合自治区人大做好《残疾人保障法》及《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执行情况执法调研;配合自治区政协做好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专项视察调研;协调有关部门拟制定《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养老保险补贴办法》,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办法》。四是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到年底全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普遍建立残疾人组织并发挥作用,实现残疾人基层组织全覆盖;落实残联领导干部双重管理规定,地方党委在配备、调整残联领导班子时,要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共同做好考察配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