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a软件和spss软件免费分享获取算侵权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4-09
在一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例中,被告未经许可商业性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软件时,被告往往会以其使用软件属于共享软件或免费软件从而使法院认定其未经许可的使用行为是合法的来进行不侵权抗辩。在运用共享软件或免费软件进行抗辩时,就需要知悉共享软件和免费软件的区别以及他们的特征,为何它们可以成为不侵权抗辩的事由。法院评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许可或者超过许可范围商业使用计算机软件的,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被告未能证明其使用涉案软件获得了原告的合法授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被告辩称涉案软件是共享软件,其没有使用破解版,并已经在2013年1月18日停止使用涉案软件,故其在30天免费试用期内合法使用了涉案软件,不构成侵权。本院认为,共享软件并不等同于免费使用的软件,限定的试用时间期满后,使用者如需继续使用应当支付购买费用。但直到原告于2013年5月16日第二次证据保全时,被告仍然在使用涉案软件,已经远远超过了30天的试用期,被告对其已在2013年1月18日停止使用涉案软件的辩解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商业使用涉案软件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涉案软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