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三职干部什么样的亲属关系不能参选

农村三职干部什么样的亲属关系不能参选

第1个回答  2018-01-24
根据《村委会选举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实行近亲属回避原则,配偶双方及近亲属不得同时在同一村民委员会内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财会人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
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农村三职干部是农民身份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农村基层干部,在职的领取的是务工补贴。
农村三职干部包括: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
村干部工资都是按照村支部书记工资比例发放的,取得镇级或镇以上先进村的村主任发支部书记工资的90%,文书发支部书记工资的85%。未取得先进村或者先进单位的村主任发支部书记工资的85%,文书发支部书记工资的80%。其他两委成员,工资是按照务工补贴计算的,但工资总数不应超过支部书记工资的4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