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晚发生了一起车祸,是两摩托车追尾相撞,当时我驾驶摩托在低速行驶,正准备靠边停车,发现后面一个灯

我昨晚发生了一起车祸,是两摩托车追尾相撞,当时我驾驶摩托在低速行驶,正准备靠边停车,发现后面一个灯光以六十码以上的速度朝我开来,几秒钟的时间我无法做出任何防护措施,被后面的摩托撞了尾部,事发后,发现后面车上坐了一男一女两人,女事主伤的比较严重,右脚膝盖处开了一条很长很深的口子,无法移动,我赶紧和撞我车的男驾驶员(和他谈话的过程中我闻到了他身上有很浓的酒味,是酒后驾驶)将伤者移至路边,随后打了120,并报警了,在救护车赶来的时间内,由于是夜晚黑灯瞎火的,过往车辆也比较多,于是我们各自把车辆都移至了路边,没有牌照留现场,之后各自的朋友相继赶到,救护车也来了,替女伤者包扎好后,我和肇事方的堂弟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在抬的过程中,肇事者的朋友将肇事者和肇事车辆一同逃离了现场,警察赶来后做了现场调查,录了我的口供,但是肇事者却并出现,多次打电话给肇事者,对方找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在等了快两个小时候,警察也不耐烦了,要求肇事方的朋友打电话询问到底来不来,肇事者声称,自己因为太想念和担心自己的女朋友(就是之前被送往医院的女伤者)加上自己身上也不适,所以现在在医院,还叫他朋友跟警察说,不是他驾驶的摩托车,是他女朋友开的!挂断电话后,警察随即决定去医院我和我的一个朋友,还有肇事方留在现场的最后一个朋友(当时他们那边来了十几个人都是醉醺醺的样子口气和态度极其恶劣),和警察一起去了医院,在医院的大厅发现了躺在担架上的女伤者,因为没交钱,医院不予进行治疗,但是还是没有看见肇事者,警察随即对女伤者录了口供,也在女伤者口中记录了肇事者的身份信息,后来警察要女伤者打他的电话,叫他立即过来,女伤者抖动的双手从口袋拿起手机拨打了肇事者的电话!(你在哪啊?我现在没钱做手术,在医院的大厅躺着,医生说拖久了对我的伤口有影响,警察现在在我这,你赶紧过来……什么?怎么可能是我开的车,你自己做的事情你还不承认,是你喝酒开的车,还跑那么快,现在把我弄伤了你还不过来,你得付全责,你赔我脚)当时女伤者越来越激动,警察就说让我跟他说,就从女孩手里拿过了电话,但是还没说两句,电话就挂断了,随后在警察的处理下,我和我朋友还有对方之前留下的那个人,一起把女伤者转往了住院部,进行治疗,之后对方家属也到场了,距离事发过去四个多小时,也就是凌晨四点多,肇事者依然没出现,(现在的问题是,我摩托车有牌照,但我本人并无驾驶证,对方车子无牌,有没有驾驶证我不清楚,酒驾,肇事后逃离)我的摩托现在被交警拖走了,摩托尾部几乎全部损坏,我本人和我表弟,都受了点皮外伤,这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酒后驾车的处罚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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