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父母迁出户口成年未婚子女可以当户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该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或者其指定的户成员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户主作用
1、在户主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有直系或者旁系亲属投靠,其户口是可以签到户主的户口本上来的。
2、另外户主对房屋有管理权管理权。
3、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涂改、转让、出借。如果有遗失户口簿,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应该主动交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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