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托A公司付我公司工程款,我公司给A公司开增值税票,是否合法,可以开吗

一工程我公司和A、B三家公司一起施工,我们和业主补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业主委托A公司付我们两家公司的工程款,我们两家公司在收到工程款时,为A公司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票,请问,我们能不能给A公司开增值税票,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做? 十分感谢! 谢谢!

第1个回答  2007-01-31
如果A公司已与业主结算后这样处理是可以的,但如果只是它受托付款,那么应当开业主为税票持有人。
第2个回答  2007-01-31
不能,根据补充协议,应该给业主开增值税票。
第3个回答  2007-01-31
你们是工程公司,怎么可以给其他公司开增值税发票呢?应该开建筑安装统一发票才对。如果按这种方式操作,不如将A公司视为总承包商,你们做为工程的分包单位参加,这样操作起来简单很多,而且可以省很多税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7-02-11
sasaSZAAAAA
第5个回答  2007-02-11
肯定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