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大纪事"和"大事纪"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22

谁知道"大纪事"和"大事纪"的区别?

大纪事
纪事,记载事实
大事记
大事,重大的事件;重要的事情
以时间先后为序记载重大事件的书籍或表格等材料

System.Web.HttpContext.Current.Request["code"] ? ""; 这句话什么意思?

??是C#的可空判断操作符,
例如 var test= A??B ,就是如果A为null(也就是空),那么就把B赋给test;
如果A不为空,那么就把A赋给test
System.Web.HttpContext.Current.Request["code"] ?? "";
意思就是说:获取Web请求的code物件(也就是System.Web.HttpContext.Current.Request["code"] ), 如果Code物件不为空(不为null),那么这个表示式返回的就是Code物件,
否则表示式返回的是 空字串("")

"all the year round"与 "all the year around"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
一年四季,全年;一年到头
--来自上海精锐教育春申中心

带有"神"、"笔"二字的成语有哪些?

神来之笔、飞来神笔、下笔有神、神到之笔、神至之笔、下笔如神

一、

1、神来之笔[shén lái zhī bǐ] 由神灵帮助而写出的作品。 形容作品文句精彩。

2、飞来神笔[fēi lái shén bǐ] 由神灵帮助而写出的作品,尤指让人意想不到。形容作品文句精彩。

3、下笔有神[xià bǐ yǒu shén] 指写起文章来,文思奔涌,如有神力。形容文思敏捷,善于写文章或文章写得很好。

二、[ shén bǐ ]

1.神妙的文笔。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文学》:“ 魏 朝封 晋文王 为公,备礼九锡, 文王 固让不受。公卿将校当诣府敦喻,司空 郑冲 驰遣信就 阮籍 求文。 籍 时在 袁孝尼 家,宿醉扶起,书札为之,无所点定,乃写付使,时人以为神笔。” 钱钟书 《林纾的翻译》:“ 塞万提斯 的生气勃勃、浩翰流走的原文和 林纾 的死气沉沉、支离纠绕的译文, 孟德斯鸠 的‘神笔’和 林纾 的钝笔,成为残酷的对照。”

2.对帝王亲笔文字的尊称。《宋书·谢庄传》:“于时 世祖 出行,夜还,敕开门, 庄 居守,以棨信或虚,执不奉旨,须墨诏乃开……曰:‘伏须神笔,乃敢开门耳。’” 南朝 梁 刘潜 《从弟丧上东宫启》:“亡从弟 遵 ……攀附鳞翼三十余载,茫昧与善,一旦长辞,劒匿光芒,璧碎符采,躬摇神笔,亲动妙思。”

3.谓神助之笔。常用作对他人书法的赞美之辞。 南朝 宋 鲍照 《飞白书势铭》:“盈尺锦两,片字金溢。故仙芝烦弱,既匪足双;虫虎琐碎,又安能匹。君子品之,是最神笔。” 宋 范仲淹 《与邵餗先生》:“今先生篆高四海,或能枉神笔于片石,则 严子 之风复千百年未泯。” 清 钱谦益 《橘社吴不官以雁字诗见示凡十二章戏为属和亦如其数》之十一:“中天神笔扫氤氲,体势蝉联《诅楚文》,磊落数行前作队,参差一旅后能军。”

《陈情表》李密为何事而"陈"?"陈"了什么

为自己想解官而陈,陈述了自己祖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以及自己希望在祖母面前尽孝的愿望

为什么狼要叫"一匹"而不叫"一只"

狼其实和马一样,都用匹来表示。羊就不用匹了。
马和狼为什么用“匹”来作计量单位
“马匹”就是马的总称,地球人都知道,但是为什么用“匹”来作为马的计量单位?相信大多数人都经不起这一问。
最早的时候,“匹”作为一个计量单位,仅限于计量布帛等纺织品,比如匹练是一匹白绢,匹帛和匹段都泛指纺织品。四丈为一匹。白居易《卖炭翁》中的名句“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半匹红绡”就是两丈生丝织成的薄绸子。
用“匹”来计量马最早出自《尚书·文侯之命》:“马四匹。”《尚书》意为上代之书,是我国第一部上古历史档案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储存了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可见用“匹”来计量马的历史已经非常悠久了。稍后的《周易》中也出现过“马匹”一词:“月几望,马匹亡。”但在这里,“马匹”不是马的总称,“匹”是配偶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月亮快要圆满了,马失去了配偶。后来为什么把“马匹”作为马的总称呢?据《韩诗外传》记载,孔子向自己的学生颜回做过详细的解释。
有一次,孔子和颜回一起出门旅游,登上鲁国境内的泰山后,师生二人向东南方向眺望。古时候可没有今天的空气污染,空气的透明度非常好,极目千里,孔子问颜回有没有看到苏州的阊门。阊门是苏州古城的西门。
颜回不是近视眼,远眺了一会儿,回答道:“看到了看到了!”
孔子又问道:“门外有什么东西?”
颜回回答道:“门外有一匹练,前面有一束生蓝。”练是洁白的熟绢,生蓝是草料。
孔子听了哈哈大笑道:“那不是一匹练,那是一匹白马在吃草呢!”
孔子又问道:“你知道为什么用匹来计量马吗?”
颜回哪有老师那么渊博,自然不知道,于是,孔子解释道:“在阳光下,马的影子有一匹那么长,也就是长达四丈,故此称马为马匹。”
解释完之后,孔子用手挡住了颜回的眼睛,不让他再瞪大眼睛远眺。下山后,颜回的头发都白了,牙齿也脱落了,不久就一病而死。原来孔子是圣人,精力强壮,颜回当然比不上老师,勉强眺望那么远,时间长了精力就承担不了,因此才会力竭而亡。
除了孔子的解释之外,东汉时期对“马匹”还有许多别的有趣的解释。其一,良马和君子都需要由具备慧眼的专业人士“相”后才能确定,可见良马能够和君子相匹敌,故称“马匹”。其二,马在深夜宾士,能看到眼前四丈的距离,故称一匹。其三,度量马腾跃而前的长度是四丈,故称一匹。其四,死马的价格是一匹帛,故称一匹。其五,春秋时期,诸侯之间相互馈赠的礼物通常都是“乘马”和“束帛”,“乘马”是四匹马,“束帛”是捆为一束的五匹帛,帛的计量单位是一匹四丈,正好跟乘马四匹马的数量相匹敌,于是就也用匹来计量马了。

文言文"他却俾处一隅"的"隅"字翻译

隅:角落
卑处一隅:是说自己局促地位于一个角落,形容自己地处偏僻(因而见识不多或条件不好)。

成语"孺子可教"中的"孺子"是谁

张良 这个成语来源于《史记.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曰:“孺子可教矣。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 张良,字子房。他原是韩国的公子,姓姬,后来因为行刺秦始皇未遂,逃到下邳隐匿,才改名为张良。

"大明宫"里的关于"秦镜"的传说

秦镜
〔清〕字午江,直隶(今河北)人。以主簿候补南河。蒋苣生弟子。花卉秀致。《墨林今话续编》
亦作“ 秦鉴 ”。传说 秦始皇 有一方镜,能照见人心的善恶。《西京杂记》卷三:“ 高祖 初入 咸阳宫 ,周行库府……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硋;人有疾病在内,掩心而照之,则知病之所在。又女子有邪心,则胆张心动。 秦始皇 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 唐 司空曙 《故郭婉仪挽歌》:“一日辞 秦 镜,千秋别 汉 宫。” 宋 周邦彦 《风流子·大石》词:“问甚时说与,佳音密耗,寄将 秦 镜,偷换 韩 香。”后亦用以称颂官吏清明,善于断狱。 清 褚人获 《坚瓠补集·曲巷高门行》:“伏阙难留直指公(即 张慎学 ),长悬 秦 镜照 吴中 。”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邓县尹》:“真心为民,细心辨事,不辞辛苦,不惮繁冗,魑魅情弊,焉能逃 秦 鉴哉!”

名词解释 "直接任意球" "越位"

直接任意球 :
zhí jiē rèn yì qiú
任意球分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
也称“一脚球”。足球比赛的一种罚球方式。当一方队员故意违反足球运动规则的有关条款时即被判罚直接任意球,由对方主罚队员在犯规地点直接射门,得分有效。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为了得到对球的控制而抢截对方队员时,于触球前触及对方队员;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直接任意球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对方球门,判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门,判给对方踢角球 。
越位
1.足球规则
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球门线之间,对方队员不足两名(只有一名对方球员或没有)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球门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犯规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非体育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平行(包括守门员),不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
1.队员在本方半场。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球门线者。
3.直接接到由球门球、角球、界外球开出的球及裁判员所最后接触的球
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但如果是对方队员没有控球权时的触球将球交到队员脚下,则有越位犯规,此时判断越位的依据仍为最后触球的同队队员出球的一刹那。拥有控球权与否由裁判掌握。
队员进攻时,由于前冲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因为巡边员的位置能更加准确地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新决议1
在越位的定义中,“接近对方球门线”的意思是指头、躯干和脚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对方最后第二名队员更接近球门线。手臂不包含在内。
原因:足球比赛是用头、躯干和脚来完成的,如果它们更接近对方球门线,就很可能获得利益。而如果仅手臂在前是不能获利的。
国际足球理事会新决议2
“卷入”现实比赛解释如下:
1、干扰比赛是指参与传递或触到队友传来或触到的球。
2、干扰对方是指通过明显的阻挡对方视线或移动或做出裁判员认为有可能欺骗或干扰对方队员的姿势或移动,以达到阻止对方争抢球或可能争抢球。
3、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是指在越位位置接到从球门横梁或立柱反弹回来的球或在越位位置接到从对方队员身上反弹回来的球。
原因:这些解释在2003年9月国际足球理事会年会修改后已经试用了两个多赛季,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这个决议是对《足球竞赛规则》更进一步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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