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和“单位”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部门”一般是指一个组织的机构。通常一个公司单位会分成很多部门。统一体下设的若干分支机构或组织。
“单位”一般是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
(2)性质不同
“部门”一般是若干个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某一类单位,或者也可以用来指一个单位的工作机构,也可以指政府的工作部门,如交通部、消防部等。
“单位”一般是相对与个人来说的,大多是法人,是一个比较完整、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
(3)范围不同
“部门”和“单位”各自的范围不一样:单位范围比较广,不单单包含职能部门,也包含各级人民政府,还包含各级人民政府或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扩展资料:
1、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单位。
2、按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指标解释规定:“单位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发生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的经济实体。”
3、单位又分为:政府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三类。 企业单位又分:国有、民营、私营、股份制、外资、合资等。
4、所有单位的共同特征和必备条件:工商登记,通过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事业单位要获取事业法人资格,政府单位就不用说了,国家批的。这也是指标解释中“经济实体”的重要特征。
5、综上所述,概括起来,除政府单位外,在没有工商登记并获得法人资格的地方工作,就不算有工作单位。
6、组织内承担特定任务的机构不能叫部门,如生产车间、销售公司等,属于内部单位,即使有的组织名称叫做XX部,如销售部,如果其没有承担管理职能的话,也不属于部门。如fire department要翻译为消防局,而不能翻译为消防队,因为消防局是有管辖权的管理机关,消防队是作战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