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不说。
看跟上司的关系,如果的确对你不薄,就帮一把也行,但不能像他说的那样说。如果从来没把你当回事,那也没必要为了他坏了自己规矩,要防著别被人坑了。
混圈子最重要的是口碑,如果圈子里都知道你是个"突然有事就扔下学生再也不回来"的老师 谁还找你上课?谁还聘用你的?
你可以理解为善意的谎言,或者说就是想走了,何必互相伤害?以前的所有委屈与不甘离职了也就都消失了,好聚好散吧。
您好!员工在职时对客户做出的承诺,属于公司员工的行为,代表的是公司,而不是员工个人,因此,即使该员工离职了,公司依然有义务兑现当初的承诺。谢谢阅读!
如果保险代理人离职了,那么该业务员所签的保单,都变成了孤儿单。 这时候保险公司会将这些单分配给目前还在职的业务员做后续跟进。 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打保险公司热线,他们会安排对应服务人员进行服务的。
最好是能找一个自己经常合作信得过的工厂带客户去看, 看工厂之前你要先了解这个工厂的基本情况,另外就是看厂过程中时刻提防工厂抢掉你的客户(如果工厂本身也在做外贸的话)
先看下货物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如果是产品的质量问题,要合算退回的费用,或者给客户降价处理,因为退回也要有费用的
原则上需要迁走,如果没有地方迁,可以跟原单位好好协商协商,过段时间迁出。
只是找借口搪塞,没有恶意,继续巴结便是。
上司突然要离职没有关系的,劳动者正常心态即可,不需要过于表达自己的情绪,用不了多久又会调入新的上司或者劳动者各方面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可以升职加薪。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字,至少储存二年备查。
离职后联络公司客户,如果不是以非法获取利益或者以原用人单位的名义从事非法的商业或者侵害原用人单位利益的,劳动者单纯联络原客户是不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援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 ***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字,至少储存二年备查。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智慧财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阶管理人员、高阶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