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商业街和综合商场组成,开发商建立了一个高压变电站。每年维护费用和维护人员工资共需约四十多万,每年物业管理收取费用不够开支。现在开发商自带物业要撤出,想把变电站等交给业主委员会维护,而不是交给电业局。请问业主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