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学学会学会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8

中国老年学学会章程概述:


中国老年学学会(GSC)是一个非盈利性法人社团,由老年学研究专家、学者及老龄工作单位组成。根据国家法律成立,接受中国老龄协会和民政部的指导与监督,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致力于研究老年学,为政府提供老龄问题的咨询。学会的宗旨是促进学术研究、开展咨询服务,发展老龄科学,推动国际交流。


学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制定研究规划,组织社会调查,开展学术交流,进行宣传培训,发展研究队伍,指导团体会员,编辑出版物,接受政府委托的任务,以及提供信息交流和科研支持。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需承认学会章程并具备相关条件。会员享有选举权、参与活动、监督建议等权利,同时需履行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等义务。


学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制定章程、选举理事、决定重大事项等。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则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决议,管理学会日常事务。


学会的财务管理需遵守国家规定,经费来源多样,包括会费、捐赠、资助等。所有资金必须用于学会的合法业务,接受监督,终止时,剩余财产用于发展与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扩展资料

1986年4月9日经国家体改委批准,成立中国老年学学会Geront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 (GSC)。中国科学院负责业务指导,日常工作由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负责。中国老年学学会是由从事老年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从事老龄工作的单位及个人组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非盈利性的法人社团组织,是从事老年学研究、咨询服务的全国性群众学术团体。是国际老年学学会的团体会员。在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加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老龄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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