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期内,由于公司品牌代理权要收回,可以不同意公司调动,要求对工龄进行赔偿吗

请问我在一家品牌公司工作已经第9年了,合同是到15年的4月份,但是今年8月份我现就职的公司品牌代理权要被收回,造成现在工作岗位结束,如果公司给我们分配到同一家公司旗下的其他品牌(前提是分配的店铺本身就不缺人员),或是将我们让直营品牌公司接收(前提是与现有公司签订自动离职手续),我们可以不接受,要求公司对我们的工龄赔偿呢,看了合同上面写着公司可以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调动工作岗位的规定,这样合法吗证据补充:看了合同上面写着公司可以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调动工作岗位,这样合法吗

第1个回答  2014-07-22
岗位调动如果没有引起工资降低的话,那么只要你们协商一致就可以了。如果公司辞退你们,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从08年开始,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违法解除的话,就是双倍。追问

公司现在是不可能采用辞退的,因为合同上写着公司可以单方面决定调动工作岗位,不可不服从,这样的合同合法吗,而且现在是公司如果安排调动岗位,也是随便安排的,安排的地方根本就不缺人员,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以不同意调动,要求对工龄赔偿吗?

追答

可以不同意,要求支付补偿金就可以了,和公司解决不了,直接去劳动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追问

那合同里规定合同期内公司可单方面调动我们的工作岗位是无效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