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公司撤销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应记入哪个科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1

因对方公司撤销无法收回应收账款,应记入哪个科目?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应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坏账:
1、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二、执行小企会计准则的,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注:该项坏账损失要经过主管税局审批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因下列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7)因 *** 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公司账上的应收账款因对方公司的倒闭而无法收回,账务怎么处理

如果以前计提过坏账准备的话: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如果没有计提过吧: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收回来了应记入哪里?

回应收账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收回应收账款应该记人什么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会计里少收的应收账款我公司应记入什么科目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部分提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贷:坏账准备 50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证明如何写

先查明,什么情况造成的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再根据应收款无法收回,写成说明报告.
例如:我国《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应收帐款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才能作为坏帐损失:  
1、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

最新会计准侧对方公司倒闭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怎么做账,我公司有一笔50000元货款未收回,对方公司倒闭了,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0
贷:应收账款 50000

到税务进行备案,以便税前扣除

希望能帮助到你!

保理合同,若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怎么办

企业将其持有的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售以后由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向企业的债务人收款,这类业务称为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此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应当视其保理业务合同是否附追索权分别对待。
如果保理业务合同中约定,应收账款的出售不附有追索权,即在所售应收账款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够向出售应收账款的企业进行追偿,所售应收账款的风险完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应视为应收账款出让完成,作如下会计分录: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所售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所出售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保理业务合同中约定,应收账款的出售附有追索权,即在所售应收账款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即将原受让的应收账款退回给企业。由此可见,企业所售应收账款的主要风险并没有转移给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种保理业务的实质就是以应收账款作为抵借之条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的一笔银行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原记录的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科目在款项尚未收到时不做变动,以全面反映企业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真实情况。

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增加 贷记:应收账款减少

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一样都属于资产类帐户,借方增加贷方减少
收回了应收账款是说明应收账款减少了,应记入贷方,分录是记入贷方,T形上也登记在贷方.

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冲销可否不通过坏账准备?

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四) *** 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
(五)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
(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
(八)其他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