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7-11
增值税加计扣除账务处理:
实际加计扣除的时候写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贷:银行存款,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生活服务后来调整为按照15%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