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账户如何合法避税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1-24
离岸账户给企业带来便利性的同时,也容易被非法投资者利用。目前,存在部分投资者通过离岸账户在外汇市场非法操作的情况,这给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一、国际交易。由于离岸银行对公司业务提问得相对比较少,所以离岸银行显得十分方便。另外,离岸国家一般没有外币管制(大部分发达国家也是),这样可以避免很多手续。
二、开户简单。开立账户不需要大量文件,有时也不需要开户人出面。
三、保密。同时,主要离岸工具不是离岸账户,而是离岸公司,后者不需要缴税,提交财务报表,而且受益人信息只有注册代理人才知道。最有名的避税港包括塞舌尔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伯利兹、开曼群岛、马绍尔群岛等等。
但是,国际社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正在针对避税现象采取措施,包括公司完全不纳税,超过合理范围并违反法律的情形。
因此,为了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提前对公司及其受益人的税收后果进行分析。目前来讲,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使用低税收国家的公司,将实际业务挪到国外。更为复杂和“正当”的组织形式也日趋流行,比如信托,这个形式可以在降低保密程度的条件下确保受益人的法律保护。
方便收汇。要使用离岸账户,那么你的先注册一间离岸公司或香港公司,这样才可以操作。“合理避税”在我们这一直算作是偷逃税款,税务机关稽查的时候会“帮助”企业计算应缴税款,与实际缴纳的差额麻烦你顺带连罚款一起补缴一下。
第2个回答  2020-11-18
假设你的深圳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那么深圳公司可能有两种情况:
1. 有自营进出口权,本身也有工厂,可以自产自销的;
2. 没有进出口权,在国内工厂采购好后,全部委托外贸公司出口。

  先说第一种情况,原先的操作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双边贸易,公司直接深圳报关出口后,美国收到货以后直接T/T回国内,那么暂不计其他成本,你深圳公司就会有一个40万美金的利润,会以33%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不计其他应课税,税收已经很高,另外,中国仍旧有外汇管制,即使企业有进出口权,有美金帐户,给到它,也是有限额的,额度会按照你的出口额来确定,也就是说超过美金帐户额度的外汇打进来,仍旧会结汇成人民币,承受结汇损失,相反,进口付汇时,支付超过帐户额度的美金出去,也是要通过向银行购汇来实现,那么一进一出,给到企业一年下来的结汇损失也是很大的。

  现在如果你有香港公司,那么首先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义接下美国客户这100万美金的定单,因为香港公司本身不涉及生产,那么它就向深圳的公司做一个采购的动作,采购合同的金额一般不能低于60万美金的成本,否则就会牵涉到一个反倾销,这边假设是70万的采购合同和深圳签,那么合同的问题清楚后,大家就会考虑贸易当中的物流和资金了。

  先说物流,货的走向仍旧是深圳发往美国,具体的操作你深圳公司有进出口权,首先拿着他和香港公司的合同去报关,很多人会问,我的货是从上海买给香港,可以直接运去美国吗?这里我们要给客户解释清楚,我的合同上面指明收货地点是美国的某个港口,只要你指明,去海关报关是没有问题。因为我把我的货运去那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只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去海关申报好你货物的产品、数量、价值、运到那里,原产地证书后,全部文件齐全了以后,你这个货物才能够交给船务公司,来帮你做个SHIPPING的动作。没有这些东西,船运公司是没有人敢接这个单的帮你运走,没有报关就是走私,所以在你找船运公司之前,你要去做好整个报关的程序。

  报关完交给船运公司,货运到码头口,船运公司装船集装箱,上船,买保险,开船,运走。那么船运走的时候,船运公司有个收货单交给深圳公司。深圳公司把单据速递给美国。但是因为这些单上面所有签收的单位都是香港公司,所以这个时候他必须做一个背书的程序,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改提单的程序,就是改一个提货人。那么,客户要是问,那我的货要是去到香港改提单那不是很麻烦?其实这是不需要的,这个货不去香港,这个香港公司是你自己的,这个改提单其实就是你自己改。我自己把提单一改做个背书,背书后我把单据速递给美国,美国客户到时候去码头就能收货。

  那么资金流呢,首先美国客户收到货后会按照和香港公司签的定单将100万美金T/T到香港公司帐户,然后香港公司再会按照和深圳公司签的采购合同,将70万美金打回国内做外汇核销,这个步骤操作好后,深圳公司的税基就会由原来的40万美金降低为10万美金,而另外留存在香港公司的30万美金利润,通过海外利得申请后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收的,税务成本就大大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