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两家公司合伙进行矿产品贸易,A公司是一般纳税 人,B公司不是一般纳税 人,不具备开票资格,A

A,B两家公司合伙进行矿产品贸易,A公司是一般纳税 人,B公司不是一般纳税 人,不具备开票资格,A,B两家公司将合伙经营的矿产品卖给C公司,并由B公司与C公司签订购销合同,C公司将货款打给不具备一般纳税人的B公司,A公司开出增值税发票给C公司是否合法? 急事,求高人指点,谢谢!

第1个回答  2014-05-30
不合法!
A公司开出增值税发票给C公司,那么C公司就要打款给A公司,而不是打款给B公司。

所以你们正确的做法就该是A公司和C公司签协议,A公司给C公司开增票,C公司给A公司打款!
如果非要经过B公司,那就很麻烦了!首先你不可以给C公司开增票!那么C公司给你打款,那笔款就算是B公司的一笔收入,以后查账B公司就要交这笔收入的税款,然后A公司给C公司开票也交了一次税,就等于重复纳税了!

不过如果是现金收款,B公司收了款再给A公司,不经过B公司的银行账户!应该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