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场等不来一艘船,是怪机长还是怪船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4
苦苦追求一个不爱你的人,就如同在机场等待一艘船。有人称之为傻,有人美其名曰痴情,时至今日又多了一种形容叫做舔狗。欧以为,爱情的世界里,没有对与错之分,相信奇迹,也许也是每一个为爱而生的人最后的倔强。小欧不是情感博主,接下里的文字也无关爱情,之所以想起这句话,不过是由于最近的一段经历套用机场等船这个典故,是在是恰如其分。

事情发生在一个慵懒的工作日下午,网点大厅的客流不知是否是因为复联4上映的缘故而显得格外稀少,小欧正在为钢铁侠的牺牲而感到惆怅,大堂经理不合时宜的领着一位外国大叔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位大叔长着一张灭霸般沧桑的脸,却留着一嘴复联3里美国队长样式的浓密胡子,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么得不协调。

“Good afternoon sir,what can I do for you?”

“Yes,can I withdraw some cash from this card?”说着,老外拿出了一张不属于我行的卡,甚至是一张不属于国内任何一家银行的卡摆在我的面前,焦急深情里还带着几分理所应当。

我不知道在国外,一家银行的柜台是否可以替客户处理他行的卡,但在中国,以我的经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但这样的情况其实并不罕见,经常有外国人带着自己的外国卡来我们这儿取钱,我们都会礼貌的带领其去ATM机尝试取款。

“Sorry,I am afriad this card is not belong to our bank,but you can try on the ATM ”

“I have tried,but it can only give me 2000,it 's not enough!”老外情绪有些激动了。

“But our system can not deal with other bank's card。I'm sorry。”

“Why!?”老外一句话把我给问懵逼了。是啊,为什么?我怎么解释?这就好比我去麦当劳买一只吮指原味鸡,服务员告诉我这是肯德基的菜单,麦当劳没有卖,为什么?凭什么同样是快餐店,人家肯德基有原味鸡,你们这儿就没有呢?

接来的十几分钟内,老外前前后后向我说明了他的这张卡有多么神奇,在上海的酒店,商场买东西完全没问题,怎么到银行取钱就没问题了呢?他还特意强调了他手里的,是信用卡,我回答说我知道,他说,“不,你不知道!”

最后,我打开了系统的取款指令,用刷卡机刷了老外的这张卡,电脑上跳出了无法处理的文字,老外虽然不识中文,但他认得大写的ERROR。败兴而归时,还不忘冲着我说,“this is not good service!You're bad people!”

很显然,如果他此时此刻手里有把枪,我一定会死在工作岗位上!

如果我的英文足够好,如果我被允许和老外互怼的话,我一定会用英语和他说:“难道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吗?”

当你的专业知识无法说服一个自以为是的人的时候,用实际行动让他闭嘴或许是个好办法。但在服务行业,你会发现,这种方法不是每次都能奏效,弄得不好,还会引发后遗症。

当我把我的经历告诉了我的一位同行的时候,他颇为无奈的和我说了下面这则故事。

某一天,我的这位同行接待了一位老大爷,这位大爷手持一本中国护照来银行办理外汇买卖,银行员工十分客气的告知这位大爷,银行的政策是对待中国居民只以身份证作为有效证件,而护照,与其他证件诸如驾照,社保卡等一并只能视同辅助证件使用,只有对待境外客户才才以护照作为第一有效证件。

谁知这位大爷听后相当生气,声称我的这位同行是个外行人,根本不懂护照的使用方法,要求其去找一个懂行的人来与他对话。而当同事请来的领导听完了大爷的抱怨后,同样非常抱歉的告知其必须出示身份证后,大爷发怒了,义正严辞的在柜台前讲起了他所谓的一套理论,在大爷的心中,护照是全世界最通用的证件,没有比这更为有效的通行证了,而我们却说它只能作为辅助证件,他表示不能接受。

即便是领导举例向他说明,同样一本护照,买国际航班可以,但国内航班只能用身份证时,大爷甚至起身要求领导陪同他一起去机场问个明白!我想那位领导当时的心情一定是日了狗的。在多番交涉无果后,大爷表示他会立即去公安局问个明白,如果最终是银行方面的过错,他会追究到底。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不久后,银行方面的确接到了这位大爷的投诉,然后投诉的理由对证件问题只字未提,只是阐述了银行在服务过程中的态度蛮横,不尊重老人。最后,我的那位同行,只能打电话向大爷赔礼道歉。

如今这个时代,服务行业的底层员工是没有任何渠道去申诉自己所遭遇的不公待遇的,因为投诉是单方面的行为,我们永远是有过错的那一方。当自己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人们就会像婴儿一般无理取闹起来,一路二闹三上吊,居然是在这个社会里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或许正是这个时代最悲哀的现状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