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民政局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7

民政局报销大病的条件:

一、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条件

具有当地户籍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优抚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府认定的其他贫困人口,包括因患大病致贫的特困家庭。

享受城乡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待遇的病种包括:

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重度精神分裂症、严重烧伤、急性心肌梗塞、肺源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肝硬化、突发性的意外伤害,且需住院费用较高。

区、县民政和卫生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医疗费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病种。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乡政府民政事务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书、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患者身份证;

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收费收据、处方,必要的病史材料等等。细节去办理的地方咨询,各地有自己的政策。

扩展资料

大病报销比例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