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天津发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细则 每台补贴不超20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9-27

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天津广大市民关注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具体细则正式公布。

(天津市住建委网站截图)

文件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城镇范围内,依法建设交付使用的住宅房屋;

(二)非单一产权;

(三)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四)建筑层高为四层(含四层)以上;

(五)房屋建筑结构符合安全标准。

关于如何表决是否加装电梯,文件规定“充分听取加装服务范围内全体业主的意见,并经本栋(门)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明确反对意见,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针对公租房项目,则须“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后,并经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承租人(包括已购买产权的承租人)同意,其他承租人无明确反对意见,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涉及具体费用方面,“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建设补助(市、区政府各承担10万元);对中心城区以外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给予不超过20万元/台的建设补助。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