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捉奸门的相关评论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2

网络时代,各种各样的门层出不穷,什么“艳照门”“学历门”“捉奸门”,给广大网友一种出了此门进彼门的感觉。但这显然不是去邻居家串门,每个“门”的背后,都隐藏着一段或虚假,或黑暗,或羞耻等见不得人的故事。而这些门后的故事,又往往和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准有关,往往暴露出当前社会人们所面临的道德困局。最近爆出的这个“捉奸门”,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代表。中国向来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说法,尽管这种说法到了现代社会被很多人所批评,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其中所包含的道德耻感和道德自律。正是因为对自家的丑事怀有羞耻感,所以才不想外扬。而这种羞耻感,又会反过来让当事人加强道德自律,以免以后再发生类似的丑事。从这个角度来看,“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其实是有积极和正面意义的,体现了人们的道德自律精神。
在“捉奸门”中,丈夫背叛妻子和婚姻,是不道德的,而抓到把柄的妻子,没有通过法律去解决此事,也没有通过和丈夫的沟通去解决此事,反而是“第一时间”用实名把丈夫和“小三”的丑事放在了网络上,接受“全民审判”,这等于是给丈夫和“小三”动了私刑――“羞耻刑”。这位妻子的做法,和最近备受诟病的警察抓住卖淫女,然后短信通知其家人,其实是一回事。只不过警方通知的是家属,而这位妻子“通知”的却是天下人。
丈夫和“小三”不道德,但是本来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妻子,却同样让自己陷入了不道德的境地。我们常说要反对以暴制暴,但以不道德制不道德,是不是同样不妥?“捉奸门”暴露的,正是当今社会这种道德感的双重沦丧,你不道德,我比你更不道德,最终就是两败俱伤,谁也成不了赢家。而这种“双重不道德”,最终所伤害到的,又何止是参与混战的当事人,还有双方的父母,亲人,同事,以及那些大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网友。
一个婚姻纠纷,因为当事人之一在微博上宣布”捉奸在床”,于是引发了一场网罗围观。不过事情没有到此为止,很快有报纸根据微博上三位当事人的发言,还有网友的评论,写成了详细的新闻报导,门户网站当然是如获至宝,不少还放在了网站的首页头条位置。
这是一个典型的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结合传播的例子:网络爆料传播,传统媒体跟进,网络再进行第二次传播。同时这也是一个体现微博客这样的社交网络,个人私事只要放在上面,就会变成公开信息的特点,而微博客的传播速度的迅速,更是让这个话题,可以在几个小时之内,让围观的网友们,看到三位当事人,还有他们的朋友们的陈述以及表态。也因为这样,媒体从信息传播的角度来报导这件事情,自然有新闻价值,至少提醒公众,社交网络不是绝对的私密,但是问题在于,是否应该把当事人的身分曝光?因为传播过程是重点,至于关系到谁,并不重要。
这在一些媒体人当中产生争论。支持的人认为,微博也好,博客也好,本身就是媒体,既然在这里公开了,那么为何传统媒体不能够报导?媒体没有新旧之分。反对的则认为,这件事情,只是三个普通人之间的情感纠纷,曝光了三个人的真实身分,就是把他们推到了公众面前,成为了一个公共事件。网络上的表达,还是和媒体有区别。
如何对待网络上的信息?这样的问题,在网络一出现,媒体就遭遇到了。以前是论坛上的帖子,之后出现了博客,尽管绝大部分都是匿名。但是只要引起了围观,就会有人肉搜索。微博客也是一样,而且因为使用微博客的人实名的比较多,有自己在这个平台上的一个社交圈子,加上随性的留言,也就更加容易被追踪到真实身分。
问题在于,微博客也好,博客论坛也好,上面谈论的内容,是否和我们所认为的新闻有没有分别?
我一直觉得,自媒体和媒体的区别在于,前者指的是个人的博文,微博或者帖子等,属于公民的自我表达,不应该成为因言获罪的证据,但是个人需要为自己的发言负责, 因为可能会引发私人之间的纠纷,透过法律程序解决就好。媒体可以分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两者只是传播方式的不同,在新闻采写以及编辑的专业要求上,确实没有不同。但是在这些社交媒体上谈论的东西,未必应该成为媒体的报导内容,就好像这次的”捉奸门”,可以是网络上围观网友的八卦,就好像大家在饭桌上的口水,是否搬到媒体上,媒体可以根据自己的定位来决定,但是有一点,隐私权至少应该得到保护。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媒体是否就是直接引用网络上的内容就足够了?既然报导了事件,是否可以省略采访当时人的步骤?因为当事人在网络上的表达,可能只有他想要释放的信息,也可能有目的的隐瞒了一些事实,如果不追问;不调查,是否会造成对其他当事人的不公允?
自媒体的出现,确实为媒体提供了太多的信息来源,因为报料人的数量无限增加,而且可以迅速找到当事人。但是这并不是说,媒体只是从这些线索里面寻找有趣的东西,然后告诉读者就可以了,媒体之所以是媒体,因为有专业的记者和编辑。
不久前在香港,一张贴在facebook上面的照片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因为眼尖的人发现,照片的场景很像特首居住的礼宾府。网友的发现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当然媒体不单单是提出疑问,而是向特区政府跟进,最后发现,原来是一名工作人员,乘特首外访,把自己的朋友请到了府内。事件引发公众质疑礼宾府的管理程序以及安全漏洞。
媒体选择报导,因为这关系到公共知情权。而明星名人的微博博客经常出现在媒体版面,那是明星名人承受的声名代价,也因为这样,他们自然需要在网络上非常的小心,有的则非常的刻意。不过对于媒体来说,这些人的消息,会提升销量。但是,如果只是普通人的八卦和隐私,是不是就让这些留在网络上好了,就算是知音体,人家还是用假名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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