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鲸活动可追溯到史前时代,当时北极区的人们利用石具来捕鲸。
整只动物都利用到,这项技术一直到20世纪浮动工厂出现才得以完成。
巴斯克是最早从事商业捕鲸的欧洲人,他们冒着风浪行驶很长距离到纽芬兰及冰岛沿岸。
这样的横渡大西洋的航行早在1372年就已开始。
在17世纪内,荷兰人及英格兰人均组成庞大的捕鲸船队。
18世纪,因捕鲸船上安装了提炼炉,使捕鲸者在海上就能把宝贵的鲸脂提炼成油,并把鲸油贮存在桶里,不必把捕到的鲸拖回岸上再加工。
有了这样的加工能力,捕鲸船通常便能在海上停留四年之久。
由于石油的发现(1859)、过度捕杀等使得捕鲸业在19世纪末期日趋衰落,在20世纪,人们发现了鲸产品的新用途,于是捕鲸业便又稍得振兴,然而鲸的种群却面临绝灭的危险。
1900~1911年间鲸鱼的捕杀从2,000只增加到20,000只以上。
挪威和英国是20世纪中期主要的捕鲸国。
国际捕鲸委员会(IWC)裁定自1986年开始暂停商业捕鲸,但少数国家(如日本、挪威等)有少数用于科学的捕鲸配额,以维持已缩减的捕鲸业存在,为「研究」而捕杀的鲸的肉可销售以取得利益。
1992年6月冰岛退出国际捕鲸委员会。
1994年国际捕鲸委员会禁止在非洲南部、澳大利亚和南美洲进行捕鲸活动。
美国历史上的捕鲸业相当发达,20世纪后半停止捕鲸,而就其公园养有杀人鲸用于表演,对此有批评的声音说,“SeaWorld宣称它的杀人鲸表演是很好的寓教于乐,而明显地教会了一些国家--比如对动物生命缺少尊重的某国--这类行业有着巨大的利润”“中国正在或是已经成为了对白鲸、海豚和逆戟鲸的主要需求来源”“中国在2008-2010年就从俄国购买了60头白鲸,也从太地町购买海豚”“逆戟鲸的处境令人担忧,因为这国家没有法律处罚虐待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