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748号解释:民法不许同性结婚,违宪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3

今天下午司法院发布了影响家庭重要的解释文,未来家庭不再是只由一男一女或是一夫一妻组成,现行民法规定不容许同性成立婚姻关系,宣告违宪。大法官的理由为何?

今(5/24)司法院大法官发布第748号解释。宣告民法亲属篇关于婚姻的规定,只容许一男一女和一夫一妻,是异性婚姻脉络的解释,不能让相同性别的二人成立具有亲密性和排他性永久结合关系是为违宪。

释字第748号解释,大法官认定,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违反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意旨,有关机关应于本解释公布之日起2年内,依大法官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

若是逾期仍未完成法律修正或制定,相同性别二人可以依据民法规定,持二人以上签名的证明,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释字第748号解释长达五千字,列出19点理由,说明应保障同性婚姻的理由,整理其中重点如下:

同性婚姻和异性婚姻都是社会稳定基石

大法官今天公布的解释,是针对台北市 *** 、与同志祁家威声请的同性婚姻释宪案的释字第748号解释,并首度同步发出英文版释宪文。大法官解释文指出,相同性别二人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和排他性永久结合关系,既不影响不同性别二人适用婚姻相关法律,也未改变异性婚姻建构的社会秩序。且相同性别二人之婚姻自由,经法律正式承认后,更可与异性婚姻共同成为稳定社会之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