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重新认定工龄后工资不增加合理吗?有什么依据?

我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伍军人,2006年正式招聘录取,薪级工资一直按照录取那年计算,现在我申请重新认定工龄,把军龄算作工龄,增加了五年工龄,但是薪级工资却任然按照2006年的计算,每个月少了好几百元,问了当地人社局,他们说服役期间不加薪级工资,只算工龄,请问他们这样做有什么文件规定吗?依据什么文件规定?

第1个回答  2019-10-01
可以用合并计算法计算工龄,既除掉解聘至被正式聘用时间计算。
第2个回答  2019-10-02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资核定的时候,以服务本单位年限为依据,服务本单位之前的工作时间按着政策可以连续计算工龄,但是不能作为核定工龄工资,也就是岗位工资的依据。你可以查阅你服务的公司或者单位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