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工地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11-26
理论上来说是的。
以山东为例,要求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26天都必须在工地,这甚至是违反劳动法的,但是行业现状如此。
技术负责人相应的规定轻一点,但也是分地域的。以前在安徽施工的时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和质量总监每天都要在当地管理部门要求购买安装的一个考勤机器上刷脸上下班,每月打卡天数不少于24天(也是违背劳动法的)。
所以,就出现很奇怪的挂靠现象,就是书面的项目经理可能是持有一建证书的普通员工,天天上班;实际的项目经理各种逍遥自由,偶尔在项目部露露脸。随着终身责任制的推行,肯背锅的普通员工越来越少了,给钱也不行了,现在这么搞的少了,但又出了别的形式,出现“大项目部制”,原来项目经理的角色摇身一变成了大项目部总监,项目经理又变成了相对没有话语权的中层管理者,但比普通员工高级。除此外,还有“执行经理”,干的是项目经理的活儿,但并不能代替项目经理打卡。
总之,按规范都需要常驻工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