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已按暂估值入固定资产,可是结算值小于入账价值,该如何做分录处理.

如题所述

你好,根据准则的新规定,只要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使没有最终竣工结算,固定资产也应按计价方法结转: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最终结算后可调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不调整应计折旧金额。 调整时,因在建工程此时借记为实际成本,因此本例中所建议的估计价与结算价小于分录值,以下会计分录 应作: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否则相反分录,使在建工程科目无余额。
1、在建工程应当设置下列明细账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其他费用,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对于承包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时,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银行存款”以实际支付为准;拨给承包企业的材料用作预备料的,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工程材料的实际成本计入“工程材料”科目;待安装设备交付承包企业安装时,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设备成本计入“工程材料”科目.在与承包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将支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2、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自营项目,在收到工程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并根据工程材料的实际成本,贷记“工程材料”等科目;项目收到企业材料的,按材料实际成本加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按“材料”科目抵扣。材料的实际成本,按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科目项目收到企业的商品产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加上应交的相关税费,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
3、还有就是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存货的实际成本计入“存货”科目应由项目承担的职工工资福利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贷记“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用”科目项目产生的项目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借记在建项目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相关测试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未完工项目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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