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09
福音:
新商标法(2014年实施)第五十九条新规: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所以,不是必须要改名字,但是要有保留好使用证据,以防商标注册人维权时,你无有力证据,这样就很可能被工商要求更名或支付赔偿。
商标注册就是谁先申请谁先获权,既然你没有意识申请,后期也要长期从事该行业,最好还是在原有的商标名字上做一个字或者两个字的调整,就可以申请获得保护,用起来也放心。
估计你咨询的代理机构不是很专业,好的代理机构既然发现的问题,就应该给你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而不是一味喊你换名字。毕竟用了几十年的品牌还是有感情的,很多东西是可以争取的。
欢迎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