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证房的相关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村证房”,是指城中村村委会为了改善村民住宅环境利用本村的集体土地自主开发建起来的村民福利房,销售对象仅限于本村村民,可在村民内部转让,但不允许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村里只发类似宅基地证的房产所有权证明,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统一印制的房产证。就是这种“村证房”目前正在石家庄等一些城中村较多的城市公开上市交易。 “村证房”最大的诱惑当然是价格。省会1+2联合不动产置业公司的李婷经理表示,从06年年初到5月份“国六条”出台前后,省会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轮比较明显的上涨行情。业内人士粗略估算,平均每平方米上涨了200-300元,这种涨幅在全国同期也居于前列。面对高涨的房价,一些市民转而将目光投向了“村证房”,这样就造就了村证房的一轮开发高潮。目前村证房每平方米均价在1500元到2000元之间,普遍比同地段市场价低30%左右。而在这样的开发和销售高潮面前,村证房证件不全、无法上市交易等隐忧却是不得不关注的。
业内人士表示,城中村的土地,凡是没有经市统一开发的依然是集体土地性质,按规定,开发房地产必须先将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此外,还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的商品房必须具备这五个证才是合法的。而一位房地产开发商也坦言“村证房”都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最多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从05年的“国八条”到06年的“国六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紧缩政策,限制炒房者。省会1+2联合不动产置业公司的李婷经理表示,自从这些政策出台以来,二手房市场上的“期房”、“楼花”大大减少。可是炒房者并没有就此罢手,业内人士表示,由于这些政策对村证房没有什么约束和限制能力,“囤房、炒房族”的资金开始大量转入“村证房”,这也直接带来了“村证房”也在一路看涨。在某村证房小区发现,相隔百米的距离,就有三个售楼中介的广告灯箱。这些大都是本村或者熟悉本村情况的人,他们低价吸收一些房子,然后每平方米加价100-300元不等卖出。
然而正规的中介公司却几乎没有做过村证房的业务,1+2联合不动产置业公司以及谦昊中介的负责人告诉大家,因为这种村证房的交易,就是买卖双方立个协议,中介公司没有可以介入的地方。对这种村证房交易,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有一定风险,可能给将来留下许多隐患。 1、心存赌一把心态的外来户们。中央不是讲保障人们的居住权吗?不是讲权为民所用吗?为什么我们买了便宜房就不行,难道让我们住大街上吗?当初买的时候大张旗鼓你们不管,买时方方面面鼓励优惠,甚至政府出面做保,现在突然又违法了?“村证房”我们有几千万人都住,政府你能把我们怎么样?“村证房”不给房本,我们为住不为卖;“村证房”我们花了一半的钱安居了,我们为什么不买。“村证房”我们无所畏惧。 2、盖“村证房”的开发商们。盖“村证房”是应村委员会之约,为改善村民住宅而建,有没有卖给外人,那是村里的事,于我何干?“村证房”手续简便只需与村领导签个协议,办几个非常简单的手续,而我的利润要远远超过商品房利润,这么好的事,傻子才不干。
3、运做“村证房”的村干部们。法不责众,全国到处都在盖“村证房”向外出售,我们为什么不能做。“村证房”我们是为村民谋福利,至于村民是卖了还是出租了,我们无权过问。“村证房”盖的越多我们越富,村里越发展,我们何乐不为!“村证房”盖了我就发财,私下好处多多,有钱不赚是傻子。“村证房”我盖多少都无关紧要,我又没犯法,最多你说我违规,法律你耐我何?
4、广大村民们,“村证房”盖的越多我们分的越多,生活质量越高,我们当然举双手欢迎。“村证房”是我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我们充份利用它有什么错?政府就不能容忍我们发家致富吗?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买“村证房”的外来户,你们是我们的财神爷,我们欢迎你们,我们保护你们。
5、躲在一旁偷着乐得政府官员们。“村证房”国家法律本身不健全,我们根本无权插手;他盖了多少卖了多少与我何干?“村民住宅”盖得多了,拉动了我们多少经济增长?责任不在我们,我们又有好处,我们干嘛阻止?盖“村证房”的开发商和村干部们,我找你点麻烦,你敢不给我点好处吗?我们有多少人都能分一杯羹?“村证房”你解决了多少人的住房需求?替我们减轻了多少压力?我们心里得感谢你!
6、想做出点成绩的决策者们。土地制度是国家的最基本的制度,牵一发而动全局;中国有八亿农民,一旦土地问题处理不好,对于党和政府乃至整个国家都会造成一场不可估量的灾难。村民土地的性质变革实际上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争论的焦点,必然引起政治体制的争论;危及社会安定局面。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稳则国家定、农民乱则国家亡。中国十三亿人口守住十八亩的红线是当务之急,否则将会出现饿死人、老百姓流离失所的现象;这是任何管理者都尽量避免发生的事情。然而,中国有几千万人买了“村证房”;痛下决心,严肃处理他们,既影响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又违背了党的宗旨和目前的政策基点。甚至会造成重大的社会矛盾激化,出现一系列恶性事件。同时也会严重的损伤刚刚恢复了一些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老百姓心中的威信,把许多拥护党政策的人推到了对立面。可是,村民住宅不严肃处理后患将无穷不尽。
首先,政府的公信力将毁于一旦,此风一涨,就等于明摆着告诉十三亿人民:只要一件事干的人太多,即便是违法,国家也只能听之任之。重要的是大众会以为法律和制度并不是最重要的,只要反对的人多,什么事情都可以改变。
其次,此头一开,以后国家的任何新的政策和法律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政策和法律首先要考虑的是得到利益的人的反应或赞成与反对的人的数量,而不是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来处理问题。管理者把自己降格为简单的协调者的身份,而非超脱于利益之外的公平正义的制定者和维护者。同时,决策者们也不得不考虑那些大多数买了昂贵商品房的消费者们的反应;如果不加以处理,这些人会认为:胆大的、违法的占了便宜;胆小的、守法的反而吃了大亏;以后我们没必要守法,只要有便宜可赚。这个的示范作用会教育数亿中国人为了利益不惜以身试法。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村证房的大量开发,可能造成整个城市房屋面积规模底数不清,影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政府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决策。 冀正律师事务所的李莉表示,根据中国《担保法》,房产只有权属登记后才可以设定抵押,这些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村证房,购房者将无法用房产进行抵押。而将来村证房如果要拆迁或者改变用途的话,房屋购买者的权利可能就要遭受损失。
真的法不责众?
“这种房子上市交易可能有麻烦,但是买来自己住是没有问题的”,李先生认为。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村里承认合法,自己又不是炒房,就不会有问题。而且,现在村证房这么多,“法不责众”,即使有问题,将来也有办法能够解决。
李先生的这种观点,是购买村证房者的普遍观点。然而法律界人士却不这样认为:“这种房子作为村民的福利房自己使用是没问题的,但只要它作为商品房一上市流通就是非法的了。”省会冀正律师事务所的李莉律师表示,中国《物权法》草案162条明确规定,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人可以购买村中集资建设的福利房,禁止城市人口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也就是说,这种房子如果交易,也只可以在村民之间进行。而不久前通过的《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修正案》规定,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也可申请房产证,颜色为蓝色,但房屋权属转移只在集体成员之间进行。
针对购买村证房时所签订的购房协议,李莉律师表示,虽然不能简单地说是无效的,但是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却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中国的《土地管理法》63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不得出售转让,农民宅基地不得向城市人出售。但是就和没有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一样,这种买卖事实已然存在,所以判定起来也会有一些困难。李莉律师认为,如果一旦判定合同无效,可能的结果就是买卖双方互相返还,恢复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也就是说,购买了这种村证房,并不意味着购房者就成为了法律上的产权人,更不能享受所在村的村民待遇。
李莉律师分析认为,即便以后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村证房可以通过某种手续上市交易的话,那也就意味着将村集体土地性质必须改变为国有土地,而购房者可能要为此支付“土地转让金”,这样核算起来,村证房就不一定比商品房便宜了。
而人们在调查后认为,这种本来仅限于城中村自住的楼房非法上市,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其上市热卖的背后还隐藏着巨大资产流失的现实。目前石家庄市区每亩地评估价在50万元到150万元之间。这样,以平均价每亩100万元,按现行40%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征缴率计算,每亩地就要缴40万元,而记者所走访的十几个“村证房”楼盘,每个小区占地都上百亩,汇总起来,其中资产流失数额是惊人的。 1、现在,国家会强力手段,杀鸡敬猴;对于那些占用了耕地的、人数比较少的、造成矛盾比较容易解决的人或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以起到威慑作用。 2、国家会动用各种宣传媒体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阻止更多的人进入这盘棋局。
3、国家会对开发商、政府管理部门以及村干部实行高压政策,严厉处罚。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化,把“村证房”的总量控制在目前的范围内。
4、研究制定既不影响政体、国体以及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又能使绝大多数老百姓认可的房地产政策。
5、对于过去涉及的房地产开发商、村干部、甚至各级管理部门追究责任,以起到防止其他人员继续铤而走险的作用。
6、对于已购村证房的购房者会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补交一切非法所得及利益,使购房者不能从村民住宅的购买行为中得到任何超额经济效益。不得已,给大家办理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