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把属于我的房子(婚前我个人买的)悄悄地租给别人了,租金不知去向,问他也不做解释,这样合法吗?

婚前他诱骗我用我的房子为他贷款并借家人款达36万元还他的旧债(给我打有借条),为了还债又办理了几个信用卡,如今拆东墙补西墙连利息都还不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他说是别人欠他钱还不了抵给他的可婚后才知道是他租的,现在房东到家里来了才知已经欠下半年的租金一万三千元,如不能付清房租就让我们搬走,他还用假名字给别人打欠条5万,当然这些都是他的旧债和我无关,我准备和他离婚并把我的房子卖掉还为他欠下的债,可他又偷拿我的身份证把我的房子租给别人了,租金不知去向,我们结婚才不到三个月,我的房子回不去,他租的房子又不让住,我该怎么办?证据补充:有他给我打的欠条,有为他贷款的合同(他还是担保人),以及用我房子租给别人的租房协议

第1个回答  2014-07-22
你好,鉴于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你最好带着你的相关材料,找律师面谈,为你设计出最佳的解决方案。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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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我现在走投无路了,只有卖掉自己的房子来还为他欠下的贷款,可才知被他偷租给别人了,我的房子是08年按揭买的,和他是今年5月领的结婚证,我现在连利息都付不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因为用我的房子为他贷款是婚前贷的,都是我按的手印,他现在连家也不回,我连死的心都有

我是只身一人,举目无亲,又没钱再租房,真的是走入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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