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招生办电话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8-17
厦门集美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6682707。
1、集美街道小学招生办电话
(1)集美小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嘉庚路57号,联系电话6685723或6068147。
(2)集美第二小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191号,联系电话6069523。
2、侨英街道小学招生办电话
(1)乐海小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凤安路328号,联系电话6199018。
(2)海凤小学,地址集美区侨英街道红林路789号,联系电话6665639。


(3)福建教育学院附属集美实验学校美山分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路139号,联系电话6372768。
(4)双塔小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号,联系电话7792187。
(5)侨英小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天凤路66号,联系电话6101136。
(6)乐安小学,地址厦门市集美侨英街道乐安北里229号,联系电话6065414。
(7)兑山小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孙坂南路257-259号,联系电话6687052。


集美区招生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