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森疑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4

在互联网上,众多网友对于张森的行为是否涉及共同犯罪提出了疑问。针对这一争议,我们采访了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知名教授,张平先生。


张教授表示,根据现有的证据,张森本人并没有直接实施奸淫的行为。然而,他是否能构成共同犯罪,关键在于他是否在刘习全实施奸淫行为之前有过相关的协助言语。然而,这一方面的证据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因为通常需要确凿的对话记录或者共谋行为的直接证据来判断。


因此,目前的分析主要围绕张森是否在知情或默许的情况下为刘习全提供了间接帮助,这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分析才能得出结论。法律专家强调,判定共同犯罪不仅要看行为,还要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这在法律认定中至关重要。


扩展资料

张森(1956~ )笔名张三木。山东茌平人。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书画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委员。自幼受家庭艺术熏陶酷爱书画艺术。1979年毕业于山东聊城师范艺术学校美术专业,后任山东茌平第一中学美术教师。教学过程中和学生一起画了大量的素描、水粉、图案等习作,功底扎实,教学严谨,为高等美术院校输送了一批批合格的优秀的美术人才。教学之余自修书画等艺术。创作以绘画为主,兼及书法、水粉、图案、美术学、篆刻、刊头设计、书籍装帧等艺术。主要作品:《吉祥如意》入选1982年山东省美术作品展;书法作品入选1987年聊城地区首届青年艺术节书画作品展和中国书画艺术沙龙展;国画、书法作品在全国“戎艺杯”书画大奖赛中获铜牌奖;《春》入选聊城地区青年科技文化节美术作品展;国画《风风雨雨见精神》、隶书《赤壁赋》入选聊城地区首届职工书画摄影展;《国色天香》入选齐鲁书画研究员书法绘画作品展;书画篆刻作品10余件发表于《大众日报》、《中国书画报》等10余家刊物。著有《怎样写变体美术字》(合作)由河南美术出版社出版。传略及作品入选《国际当代书法篆刻大观》、《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等。张森(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