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邮政公约的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1

1874年9月15日至10月9日,由德国、奥地利、匈牙利、比利时、丹麦、埃及、西班牙、美国、法国、英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塞尔维亚、瑞典、瑞士和土耳其 22国国家的代表在瑞士伯尔尼举行全权代表大会,签署了第一个国际性的邮政公约,即《伯尔尼条约》,成立邮政总联盟。
1878年5月,邮政总联盟在巴黎举行第二届代表大会,修订了《伯尔尼条约》,改名为《万国邮政公约》,并将邮政总联盟改名为万国邮政联盟,总部设在伯尔尼。
1964年万国邮联第十五届代表大会按照组织条例与业务规定分开的原则,将原《万国邮政公约》分为《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万国邮政联盟总规则》和《万国邮政公约》(含实施细则)。公约包括适用于国际邮政业务的共同规则和有关函件业务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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