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职工在企业改制成外商合资后企业职工身份是否已经被置换?

我们是原自来水公司职工,现在公司改制和外商(法国威立雅水务)合资,外商49%中方51%,我们和原公司已经有过劳动合同现在合资企业要我们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身份没有置换(政府说的)是不是可以不要再和外商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我们的身份已经置换,政府是不是应该给我们发放经济补偿金?如果我们拿到经济补偿金我们是不是就要下岗(也是政府说的这是国家规定)我们不知道国家是不是有这项规定?我们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请知道这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高人帮帮我们这项职工.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12-08
实施《劳动法》以后,不存在身份问题,原用人单位改制的劳动关系处理可以采取下列办法:
1、原用人单位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按照职工本企业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职工愿意到新企业工作的,可以与新企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
2、原单位整体合并或者转移,原劳动合同应当变更法定代表人,在原劳动合同的基础上签订变更协议,原企业工作年限与新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