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在08年11月与采购商签订合同购买固定资产,并交付我司调用,我司也付了大部分款项,但对方在09年2月才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在4月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我司在4月才入账固定资产的,请问一下这张发票还可以抵扣吗?我有点不明白,规定说是09年1月1日购进的固定资产并取得发票才可以抵扣,那我这种情况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