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有编制。由于和LG两地分居问题,想调动工作。
1.现在接收单位已经找好,是有编制的公办学校,很快要发调令了。
2.而且这边学校和教辅室都同意了。
3.可是交到教育局晚了,教育局不给放人。理由是,教师调动需要经过党委讨论,我过了这个日子,他们就不受理了(他们说还要交副市长批示,人事局同意),还有说我未满5年。
4.我也去找了教育局的关系,可是他们就是不买账。
5.问题是如果教育局不肯放人,接收单位那里会很难堪,以后也很难托人了,更别说调动了。
实在没办法,我可以辞职吗?因为接收单位的编制已经从那里的人事局申请到了。那我辞职后去接收单位,进编制。可以吗?
请知道的人帮忙出出主意。。